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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 依照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:注册商标有效期满,需要继续使用的,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;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,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。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,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。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,注销其注册商标。

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。


  商标续展基本流程

  1、商标续展流程包括: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续展证明。

  2、商标变更所需文件:

  A、《商标续展申请书

  B、身份证明文件(复印件);

  C、委托代理的提交《代理委托书》

  D、商标证复印件;

  3、商标续展时间:大约需要6个月左右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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