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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 依照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规定:注册商标所有人法律允许的范围内,将注册商

标转移给他人所有;或因企业合并、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,应当

办理注册商标的移转手续。转让商标时需一并转让手头上的近似商标.转让后的商

标所有人不再是原注册人。

  自2002年9月15日起,已经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,也可以申请转让或移

转。


  商标转让基本流程

  1、商标转让流程包括:申请→受理→审查→公告→核发转让证明。

  2、商标转让所需文件:

  A、《转让申请/注册商标申请书》;

  B、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(复印件);

  C、委托代理的提交转让双方的《代理委托书》

  D、申请移转的,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;

  E、申请文件为外文的,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。

  3、商标转让时间:大约需要6-10个月左右。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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